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9〕30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结合学校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现将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9月1日到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和整改工作,凝心聚力,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加强在学院主页、招生就业、教务管理、科研工作、师资建设、校企合作、各二级学院等网页的建设和维护;完善门户网站、院内办公系统、院领导信箱、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在内的信息公开平台体系,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校内媒体,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湖南教育年鉴、衡阳年鉴以及微信新媒体,及时公开信息,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学院还邀请其他新闻媒体参加学院举办的重大活动、宣传先进事迹,有效地提高了我院在社会上的知名度,同时也拓展了我院信息的传播空间。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财务、招生、就业、人事、科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对相关部门做好重点领域的公开工作提出更明确的要求,确保信息发布全面明晰。准确及时地在招生就业网发布各类招生和就业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校预算、决算财务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人才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严格重大项目招投标制度,及时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各种招投标信息。同时,充分用好校报、校刊、会议、门户网站等传统媒介形式,不仅主动公开校务校情,更就校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校内外关注的重大信息进行及时公开,发挥传统媒介在民众中的权威影响,在学校和信息受众之间搭建可靠桥梁。
(三)不断强化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根据“主动热情、方便周到、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原则,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及时为师生修正、提供准确的服务信息。师生们通过 “政策咨询”、“舆情反映”、“群众建议”等栏目进行信息互动时更加文明、更加准确,服务更加到位。坚持每月对服务事项的办理速度、师生满意率、投诉率进行了统计排名和全校通报,真正实现了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等服务信息“主动送上门”。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通过服务大厅、网络和电话等及时受理师生有关咨询、建议、投诉或求助帮扶等服务事项共计290项,100%办结,满意率在95%以上。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通过校园门户网公开的信息数量1164条,其中新闻网899条,通知公告74条,教务系统56条,招生与就业信息135条。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院领导等基本信息。
2.学校重大事项。主要包括: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及实施方案。
3.招生与就业信息。包括招生方案、各类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招生录取工作的各类规定和细则,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学生名单以及就业方面的招聘信息,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4.各类教育收费信息。包括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各级政策允许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支情况等。
5.学生管理制度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学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学生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助学金发放等办法和名单,评优评先、奖惩等。
6.干部人事管理。包括干部人事任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业务骨干评选、各类评比评优、人才引进过程及结果等。
7.专业设置信息。重点专业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课程建设、教研教改项目与成果等。
8.科研管理。包括各类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与成果等科研管理信息等。
9.后勤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包括饮食、水电、校园交通及安全维稳等。
10.采购与招投标。包括基建和维修工程的招投标,仪器设备、家具、图书等物资设备的采购。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网媒公开。主要通过学院网站公布信息,同时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还有学院单位微信、微博等,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为传统网络信息公开方式提供了有力补充,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与时效性。
2.纸媒公开。印发学院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的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通过定期编印发放校报、学生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3.会议公开。通过教代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等实施公开。
(三)互动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在学院网站上设有书记、校长信箱,在办公楼、教学楼、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设置实体信息,并设有网上信访、在线咨询、意见征集等栏目。
在来信处理和回复方面,书记信箱、院长信箱的信件回复由党政办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督办和回复;适宜在网上回复的全部在网上回复,不适宜在网上公开的来信和回复,通过来信人所留联系方式予以回复,如来信人未留任何联系方式,在网上进行提示性回复,答复率100%。
(四)重点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就业公开情况(招生就业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中关于“十公开”要求,我院通过教育厅、学校网站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简章、招生政策解读、历年分数、学费,并开通公开咨询热线电话和在线咨询。拟录取名单均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公开地址:http://58.20.171.67:8164/Home/Esinfonew。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财务处)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财函〔2013〕96号)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等要求,积极贯彻落实“阳光财务”,明确公开内容。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构成情况,学校教育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等均在财务处网页予以公开。学校编制预算过程中,及时告知预算内容安排和分配原则,积极进行面对面沟通,预算方案提交学校院务会、党委会审议批准执行。在每年教代会上,由财务处负责人向大会汇报当年的财务收支状况;同时通过预算执行通报会、行政工作例会等形式,定期通报财务运行状况和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在预算、决算批复后,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包括:部门预决算及相关文字说明以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一步推进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的信息公开,加强学校各项经费收支和财务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通过网站、收费公示牌、宣传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地址:http://172.20.210.88:88/。
3.学院自教育阳光服务平台运行以来,情况良好,实体平台与网络平台同步建设在学院网站首页开设有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醒目的导引。2018-2019学年度,通过服务大厅、网络和电话等及时受理师生有关咨询、建议、投诉、求助或舆情反映件等服务事项共计290项,满意率100%。学校的教育阳光服务工作得到了大家的充分肯定。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学院的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一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并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度我院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个别部门仍存在重视度不足,部门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资料提供不到位;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进一步推进。
一是加强对职能部门和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督导,增强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和办法,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健全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机制,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公开信息。
三是统筹各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和评议工作。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29日